报废汽车你敢开上高速吗?
报废汽车你敢开上高速吗?日前,交警高速支队查货一辆连续8年未按规定检验的小客车,该车依法应被强制注销、作为报废汽车。被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能产生更新指标,车主如想再购车只能通过摇号或竞拍重新取得上牌资格,驾驶逾期未检验或报废车辆上路,都会依法受到相应处罚。
8月22日10时35分,交警高速支队尖刀机动队在津滨高速公路滨海收费站执行日检勤务时,得到缉查布控系统推送信息,号牌为津HJ**10的白色丰田小客车漏检车上路。检查发现,该车已8年未参加检验,属于应依法强制注销、报废汽车。驾驶人孟某持有A2驾驶证。目前,交警京津塘大队正在对本案进一步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由交管部门注销。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车主如想再购车只能通过摇号或竞拍重新取得上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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