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交警集中销毁617辆报废汽车
集中销毁报废汽车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彻底从源头消除报废汽车隐患,杜绝报废汽车回流市场在上路,近日,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集中销毁617辆报废汽车。
3月15日,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交通违法车辆集中停车场,对经公示期满后仍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617辆交通违法车辆,其中,摩托车541辆;三轮摩托车13辆;小型货车63辆,依法进行集中销毁报废汽车处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县交警大队大力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报废汽车等,加强农村非法载客车辆治理,依法集中销毁交通违法车辆,深入摸排涉及公安交警业务有关的各类黑恶势力线索,并对故意煽动群众围堵交警部门、政府机关,影响正常办公秩序和暴力抗法等方面的黑恶势力线索及时摸排上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
此次集中销毁行动,坚决依法销毁无牌无证、拼装机动车、报废汽车、套牌车等违法车辆,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了肃清交通领域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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